然而事实上,一些聘请了外教的学校,尤其是小学、幼儿园,除了将“外籍老师执教”作为吸引生源的亮点之外,似乎并未让学子收获“正宗英语”的成果,“外教崇拜”者的梦想正在被事实揉碎。在重庆市的小学及幼儿园,聘请外籍教师讲授英语的风气盛行两年之后,不少学校又在考虑辞退外教。如重庆市巴蜀小学在聘请5名外教执教一年多以后,决定放弃外籍老师,改由本校派往加拿大进修回来的教师承担他们的工作。原因很简单,“聘请外教授课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学生的感觉是“外国老师有外国老师的长处,中国老师有中国老师的长处,如果只能选一个,我宁愿选中国老师”。
聘请外教的做法,从开放的角度讲,可以有拓宽教学视野、借鉴教学方式、丰富教育理念之效,但具体到某一学科的教学,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还是外国的月亮圆”,只要是外籍老师就一定优于中国老师。比如英语教学,尽管以英语作母语的外籍老师有一定优势,但当以中国学生,特别是知识积累处在初级阶段的小学生作为教学对象时,这种优势的发挥,就对外教的教学经验、教学技巧以及其对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知识储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绝不是只要会说一口流利、正宗的英语,就一定能教给中国学生一口流利、正宗的英语。
教育的规律要求,施教与受教双方必须角色相适,才能相得益彰、教学相长。小学、幼儿园的老师无法教好大学生,大学教授也未必一定能教好小学、幼儿园的课程。语言或者英语的教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都知道,一个叫大山的外国人能说一口地道的中国普通话,比很多中国人说得都好,并且还能表演中国相声。我想,这一是得益于他求学中国时,有精通中外文化的老师们精心而准确的教授;二是得益于他定居中国后,娶了中国妻子,成了中国百姓家庭中的一员,并拜大师级的相声艺术家学艺,因而能深入理解汉语的历史文化背景;三是自身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知识素养及生活阅历,使其对汉语的学习得以深刻领悟到位。倘是在他三五岁的时候,随便让一个只会说中国话而知识层次较低的张家大姐、李家二姨去教他,就很难断定他能达到今天的汉语水平。
英语教学上“外教崇拜”,其实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源于真心的教学探索,一是借外教而舞项庄之“剑”,即只求拥有外教,不计外教之实效。前者好办,就如重庆市那些小学、幼儿园一样,实践一段时间以后,按效果决定外教的去留,是不会将“外教崇拜”进行到底的。这无疑是我们应该肯定的理性选择。但对后者,我们就要费点心了,他们以远远高于国内老师的课时费请来外教,要的只是外教之名,然后在招生广告中标上外教执教,就理直气壮地高收费了,学生是否能学到正宗的英语,家长是否可圆慷慨解囊时的梦想,他们是毫不在乎的。对这样误学误教、误人子弟的“外教崇拜”,怎么能漠然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