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文评分原则
1.CET是检查考生是否达到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六级教学要求,对作文的评判应以此要求为准则。
2.CET作文题采用总体评分方法。阅卷人员就总的印象给出奖励分,而不是按语言点的错误数目扣分。
3.从内容和语言两个方面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内容和语言是一个统一体,作文应表达题目所规定的内容,而内容要通过语言来表达。要考虑作文是否切题,是否充分表达思想,也要考虑是否用英语清楚而确切地表达思想,也就是要考虑语言上的错误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碍。
4.避免趋中倾向。该给高分的给高分,包括满分;该给低分的给低分,包括0分,一名阅卷人员在所阅的全部作文卷中不应只给中间的几种分数。
(二)、作文评分标准
1.本题满分为15分。
2.阅卷标准共分五等:2分、5分、8分、11分及14分。各有标准样卷一至二份。
3.阅卷人员根据阅卷标准,对照样卷评分,若认为与某一份数(如8分)相似,即定为该分数(即8分);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即可加一分(即9分)或减一分(即7分),但不得加或减半分。
4.评分标准: 2分 ……条理不清,思路紊乱,语言支离破碎或在部分句子均有错误,且多数为严重错误。 5分……基本切题。表达思想不清楚,连贯性差。有较多的严重语言错误。 8分……基本切题。有些地方表达思想不够清楚,文字勉强连贯;语言错误相当多,其中有一些是严重错误。 11分……切题。表达思想清楚,文字连贯,但有少量语言错误。 14分……切题。表达思想清楚,文字通顺,连贯性好。基本上无语言错误,仅有个别小错误。 [注:白卷,作文与题目毫不相关,或只有几个孤立的词而无法表达思想,则给0 分。] 累记字数 CET6 100-119 100-109 90-99 80-89 70-79 〈69 扣分
[注:]
1.如题目中给出主题句,起始句,结束句,均不得计入所写字数
2.只写一段者:0~4分;只写两段者:0~9分(指规定三段的作文)
3.为了便于阅卷人员掌握评分标准,现将各档作文分相当于百分制的得分,列表如下,称为得分率。其中9分的得分率为60(相当于百分制的60分)。
作文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得分率 100 94 87 80 74 67 60 54 47 40 34 27 20 14 7
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四、六级考试已从1997年6月份起采用“作文最低”制计算成绩,其中足见国家对提高大学英语写作能力的重视程度。按规定,考生作文若为0分,无论其总分是否高于60分,均作不及格处理;若其作文分高于0分,低于6分,报导成绩时,需从总分中减去6分,再加上实得作文分。也就是说,要从总分中减去实得作文分与6分之间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