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6月考试起,总分满分为710分,各单项分之和等于总分。总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可获成绩报告单,凡总分在220分以下者,其单项分和总分均计为0分,不发成绩报告单。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可根据考试委员会提供的分数百分位对照表和单项分数百分位对照表,了解自己的成绩在所有考生中的位置。计分体制改革后,各校须严格执行“学完四级考四级、学完六级考六级”的规定,避免学生提前报考。考委会将根据前一次四级考试的总体情况,在420分至480分之间确定一个分值,作为当次报考六级的资格,此资格线适用于历次参加过四级考试的在校生。此外,从2007年1月起,四、六级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考试成绩报告单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放。成绩单内容包括:总分、各单项分、考生姓名、学校和院(系)、考试时间、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此外,改革后报考口语考试的资格线,四级暂定为550分;六级暂定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获得四、六级证书的在校学生,资格线仍为四级80分、六级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