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语姓名结构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 George Walker Bush (中译:乔治o沃克o布什)。
George是教名(Given Name),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Walker是中名(Middle Name),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所以,要不是为了与其父亲、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分开,一般情况下,美国现任总统的名字经常会写成:George Bush(现在我们常见的形式是:George W. Bush)。
Bush是姓(Family Name),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2、英语中姓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ing;前缀 M-、 Mc-、 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除了正式的教名和姓外,英语中还常使用呢称(Nickname)来相互称呼,特别是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人们更喜欢用昵称。